136-0124-5827
商标申请
商标转让
商标变更
商标续展
商标许可备案
商标补证
商标异议
商标复审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
美术作品著作权
文字作品著作权
音乐作品著作权
实用新型专利
发明专利
外观设计专利
商标核准注册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。 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施行之日起,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。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办理转让手续。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,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。
Copyright @ 2018 . All rights reserved. 北京嘉上恒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2035357号-1